根据12月23日财政、人行、国地税、海关联合召开的“财税关库联席会”要求,现就2016年末集中支付业务办理截止时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预算单位支付截止时间:根据人民银行要求,各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内资金集中支付业务于12月28日截止办理,请各单位加快支出办理进度。
2、往来资金及专户资金支付:为方便单位用款,往来资金及财政专户资金集中支付截止时间延至12月30日。 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