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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校2020年教职工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
编辑日期:2020-11-03 15:04 作者: 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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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教职工:

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医疗费管理试行办法》已通过学校文件公布试行。为做好学校2020年教职工医疗费报销工作,更好地服务、方便教职工,现将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医疗费报销时间:11月11日-11月30日

鼓山校区:周二上午8:30—11:30下午:2:00—4:00

汇心湖校区:周三下午:2:00—4:00

周五上午8:30—11:30下午:2:00—4:00

二、办理报销的门诊和住院等医疗费的发票日期为上年的11月21日至本年11月20日,其他时间的发票不予办理报销。

三、报销医疗费结算

1、门诊医疗费:(医保结算后的发票金额—800)*100%或90%

2、住院医疗费:(医保结算后的发票金额—住院门槛费—自费项目费用—800)*90%或80%

3、特种病患者医疗费:提供办理的合肥市特殊病医保证明,在定点医院就诊并结算,发票费用(医保结算后)可100%二次报销.

4、800元扣除额仅在全年门诊医疗费或住院医疗费扣除一次,不重复扣除。

四、报销程序

1、准备依法合规的门诊或住院或特种病医疗费发票等材料;

2、前往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单》,填写有关内容(报销率、实报金额不要填写),若报销科目里兼有门诊、住院、特种病情况,请分别填写报销单。

3、持医疗费报销相关材料,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鼓山校区或汇心湖校区按所在部门审核→校医院审核→计划财务处审核并提供结算银行卡号流程办理报销。

特此通知。请相互转告。



计划财务处

 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

 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单.docx